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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何不應規管美容廣告?

為何不應規管美容廣告?

2007-06-01

主題 Topic: 為何不應規管美容廣告?
主持人 Hosted by: 袁大明 自然療法醫生、王岸然、甘永賢、何佐治醫生
嘉賓 Guest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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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目簡介:
近日很多輿論都認為政府應盡快立法規管美容廣告,保障消費者權益。每當美容行業出現事故,西醫界總會有人發表意見,認為要修改法例,加強《不良醫藥廣告條例》(第231章)對美容業的監管。問題是,修改法例再加強管制就能解決問題嗎?消費者權益又能否藉立法得到保障?現時有沒有相關法例規管這些廣告?鼓吹為美容廣告立法的背後,還有沒有其他故事?

美容廣告在法律上與其他廣告沒有分別,均受《商品說明條例》(第362章)管制,原則上都不能有誤導性或虛假的陳述,否則就是違反該條例。可是我們日常所見的各種廣告,擬就者只要用一些模糊字眼,例如將「是世上最好」改為「可能是世上最好」,便能輕易逃過條例限制,因此即使再特別為美容廣告立法,也沒有針對問題核心。

問題核心正正與之相反,要讓市民得到保障的唯一途徑,就是讓他們得到更多醫療資訊,不致輕易上當。現行的《不良醫藥廣告條例》名為保護市民,實際上是限制所有市民取得任何醫學資訊。例如該法例的附件一、二,便禁止廣告上刊載任何醫學知識,連有科學根據、在醫學教科書上找到的,也一概不准發佈。結果是,市民變得極度無知,只能繼續依賴西醫,維持其體制之神秘和霸權地位,保障西醫界的利益。

這些無謂法例才是令消費者無知和容易受騙的元兇,要切實地針對問題核心,並非假設市民都沒有分析力,設下一重重似是而非的「保護網」,反應盡快廢除這些無謂法例,開放資訊教育市民,讓他們自由地取得相關資訊後,自行決定接受哪些美容服務。

Youtube Version: 
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W6dwU_wFIzQ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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